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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南矿创新实施五级问责制提升执行力

来源:中国企业网安企在线发布时间:2017-12-05 17:39:26    

作者:王文东
 
  11月份以来,祁南矿为提高干部职工安全执行力,强化工作落实,创新实施五级问责制度,确保管理制度执行力、工作任务兑现率、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保证安全“零目标”的实现。
  该矿五级问责制度第一级是班组负责落实本班安全、生产等工作任务,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问责本班组职工。第二级是科区具体实施矿在安全、生产、经营、党建、文明创建、后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安排,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问责班组责任人。第三级是职能科室在业务范围内对生产、辅助单位安全、生产、经营、党建、文明创建、后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问责单位责任人。第四级是系统领导(包括副总)统筹协调基层科区和职能科室安全、生产、经营、党建、文明创建、后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落实。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问责基层科区和职能科室责任人。第五级是督查办对全矿安全、生产、经营、党建、文明创建、后勤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问责系统领导(包括副总)。
  该矿五级问责制度问责主要依据集团公司、矿各项管理制度、刚性规定、会议纪要及各系统内部制定的相关规定。科区问责、班组问责由科区保存问责记录,督查办、纪委每季度检查1次。职能科室问责、系统领导(包括副总)问责、督查办问责情况通过协同办公系统下发督查通报。对各级管理人员该问责、不问责的,进行自下而上,倒查问责,不落实的上一级未问责,按问责的2倍金额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