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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戈良:尽快解决国企退休医务人员待遇问题

来源:中国企业网安企在线发布时间:2017-03-13 11:19:26    


作者:本报记者 张晓梅 张骅


  3月8日,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立医院院长许戈良在提交的建议中写道,国有企业医院和学校均属于公益性机构,属于政府的行政职能,国有企业退休医务人员的退休待遇应该视同国有企业退休教师待遇。
  许戈良认为,国有企业退休的医务人员均就读于国家正规的大中专医药院校,毕业后分配至企业厂矿医疗单位工作,为企业发展和国家建设,为保一方百姓健康平安,做出了毕生的贡献。他们曾和事业单位的医务人员一样享有国家干部编制,医疗单位的职务职称,拥有经国家卫生行政机构考核的执业证、资格证。自上世纪50年代起,企业医院一直执行国家卫生技术人员统一的工资标准,以后按(1991)32号文计发,退休则按国发(1978)104号文执行。
  许戈良说,在首轮国企改制中,由于时任地方和企业领导在执行国经贸【1995】184号文件时,未将这些同志从企业剥离交于地方回归行业管理,而是给他们办理了下岗、内退、病退、买断工龄等,让他们失去了医务人员的身份。
  2004年,企业所办的学校均剥离到社会,回归并纳入教育系统,从而提高了养老待遇;企业幼教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问题,也于2011年得到妥善解决,唯独企业退休医务人员问题搁置今日仍未解决。
  为此,许戈良建议,参照国有企业退休教师退休待遇解决办法,解决国有企业退休医务人员的退休待遇。建议国务院牵头协调人力社保部门等,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国企退休医务人员待遇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尽快解决国企退休医务人员待遇偏低的历史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