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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对农民合作社非法集资进行专项整治

来源:中国企业网安企在线发布时间:2015-08-14 11:08:07    

作者:钱续坤 丁力
  近期,国内部分地区出现了以农民合作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案件,并且涉及人数多、金额大、影响广。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维护合作社成员及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金融秩序,怀宁县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民合作社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
  据了解,怀宁县目前注册登记的农民合作社255家,另有家庭农场165家,种养殖大户1500余家。该县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内容明确要求,未经银监部门批准或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允许经营范围开展资金互助、信用合作等融资、借贷业务的农民合作社,专项整治后要立即停止超范围经营。对于各级农业部门,将按照"成员制、封闭性"和"限于成员内部、服务产业发展、对内不对外、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风险可掌控"的原则,选择经银监部门批准或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允许经营范围开展资金互助、信用合作业务的试点合作社,重点整治农民合作社内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超范围、超限额、超期限借贷;是否越权限审批;是否定期开展内部财务核查、审计等自律;是否通过第三方定期对试点社进行外部财务检查和审计;资金运行过程是否存在风险隐患;是否制定防控和处置应急措施等。专项整治工作将于8月31日前结束。